为深化“法律八进”,加强企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素质,6月16日下午,冕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建华在冕宁县汽车站作了题为《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的普法讲座,汽车站全体职工参与了学习。
检察官以自身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经验为基础,考虑到车站实际情况,围绕车站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遇到安全事故时当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疫情期间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展开讲座,并结合具体案例生动形象地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讲述了如何依法收集和保全证据,整个讲座过程轻松易懂。
案例讲完后,检察官针对在疫情期间车站工作中容易遇到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具体分析,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经营罪、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妨害公务罪等。车站工作中难免遇到重大责任事故,因此,检察官将重大责任事故的司法解释、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以及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等为职工们一一讲述,职工们均表示对此类法律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此次普法讲座的内容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得到了冕宁县汽车站职工的一致好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体现,此次“进企业”普法提高了冕宁县汽车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引导汽车站职工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规范行为,在疫情期间,更需绷紧神经,时刻谨记法律法规,积极构建法治文明企业。(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