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叙永法院水尾法庭联合天池镇甲寨子村村民调解委员会,深入村社、实地走访查看,在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了一起同村村民相邻权纠纷。
罗某均和李某华是甲寨子村村民,更是邻居,虽不同社,但相距不到一百米,自2017年双方先后修房以来,因道路通行的相邻权问题积怨已久,镇政府、派出所及村社干部多次组织协调未果,从起初的争地演变成现在的争“一口气”,矛盾越来越大,亟待化解。因相邻权纠纷在农村邻里间时有发生,该案在当地广为人知,如能在当地化解该纠纷,能起到一定的教育警示作用。水尾法庭法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两次前往涉案争议道路,认真听取当事双方诉求,在当地村公所,在法官及村社干部主持下,双方亲属到场,开展长达4个半小时的联动调解,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分开劝说,最终罗某均和李某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罗某均一次性补偿李某华3000元,补偿款付清后,李某华同意罗某均从李某华的场坝接3.5米道路作为公路用地;公路修建完毕后,靠各自一方的土地由各人栽种;罗某均一次性补偿毁坏李某华折耳根种损失共计300元。至此,双方纠纷在村里妥善解决,邻里之间的关系终于得以缓和。
联动调解入村入户,邻里纠纷源头化解,是叙永法院人一直以来贯彻“诉源治理”、“枫桥经验”的有力体现,更是致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纠纷化解的笃行实践。(张书祥 余方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