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安岳法院办结首例政府采购涉疫物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1月29日,原告安岳某政府部门通过其工作人员得知被告王某处有大量口罩出售,遂找王某咨询洽谈,并分数次向王某转账共计5万余元订购口罩16250个。付款后,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发货,经多次沟通,被告退还了原告部分货款,但尚有5万元未退还。原告为维护权益诉至法院。
考虑到涉疫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提前了解案情。王某并无现货,是在收到预付款后再向他人购买,其供货商也未及时向王某供货,且存在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原告方也考虑到被告方实际情况,在履行期限上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王某在8月底前退还原告剩余货款。
(图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王某了解案情及调解的部分截图)
本案系安岳法院受理的首例政府部门采购涉疫物资引发纠纷的案件,该案的成功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防控疫情及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余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