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6月5日,叙州区委政法委、叙州区法院、叙州区司法局为柏溪街道少峨村、安边镇火焰村、观音镇南华社区、南岸街道莱茵社区授牌“无讼村”、“无讼社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志刚,叙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永和,叙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胡孝兰,叙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固红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授牌仪式。
创建无讼社区(村)是叙州区法院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将人民法院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特提请区委政法委牵头,由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发文,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在全区精挑细选2个社区、2个村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推进“无讼社区(村)”试点是为充分汲取“枫桥经验”智慧,发动和依靠群众,探索、整合试点辖区行政、司法、人民调解资源,在社区(村)等自治组织共同参与下,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社区(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为下一步在全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有益探索。
在授牌仪式上,周志刚副院长强调,应充分理解“无讼社区(村)”创建的初衷和意义,把工作抓实、抓牢。叙州区法院应进一步了解试点社区(村)社会治理情况,从而有针对性的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也为下一步全区面上推开该项工作积累可供复制和借鉴的宝贵经验,真正打造具有叙州特色的“无讼社区(村)”品牌。(程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