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赖法官。要不是您,我这个家十年前就散了,我们家的事让您费心了。”被告的父母近日在富顺县人民法院永年法庭向当事法官表达真切的谢意。
2020年4月,家住富顺县永年镇的王娟向富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李超离婚。受理案件后,赖法官通知被告到庭领取民事诉状、传票等文书,被告到庭后,赖法官在送达材料的同时向被告李超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并征询被告的意见。
“她既然要离,离就是,我同意离婚。”被告回答地很干脆。但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赖法官通过多年办案经验判断被告很可能在说气话,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并未简单地调解一离了之,而是进一步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争取将二人劝和。在与被告交流中赖法官发现被告李超的父亲也是曾经的当事人,十年前,李超的母亲就到法院起诉要与李超父亲离婚,当时也是赖法官办理,最后,通过释法析理、耐心劝解,最终促成双方和好,十年过去了,二人关系依然很好。有了这层关系,赖法官决定先跟李超父母沟通,让其父母二人参与劝和。
赖法官在联系上李超的父母后,其父母当即同意配合法官共同化解双方矛盾,于是,约定时间,将原、被告双方以及被告父母通知到场。赖法官首先介绍了被告父母十年前起诉离婚又和好的过程,然后帮助原、被告双方剖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并探讨化解方法,再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逐渐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原、被告亦有感于父母十年来感情的和好增进过程,最终冰释前嫌,原告当场撤回起诉。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十年间父与子先后被起诉离婚,最终在同一法官耐心调解下和好,挽救了一个家庭中两对夫妻的感情。(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廖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