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受兴文县档案局委托,兴文县档案馆馆长吴学斌一行,对兴文县人民法院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创省一级标准工作进行验收。兴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轶,党组副书记彭家昌,办公室相关人员陪同。经过评审,以99分通过验收。
吴学斌馆长一行从组织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对兴文法院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随后,在座谈会上彭家昌副书记汇报了兴文法院为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创省一级标准所做的工作。吴学斌馆长在听取完报告后,高度评价了兴文法院档案工作在出入库房的严格程序、设备设施的齐全配置、档案数字化的持续开展和数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方便快捷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吴学斌馆长提到,兴文法院的档案工作不仅能以高分通过了一级验收,其软硬件水平在全县也是数一数二的。最后,吴学彬馆长对兴文法院下一步档案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兴文法院需加强对档案数字化之后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二是对信息系统中的生成电子文件自动归档等功能进行更深层次的开发和创新。三是对档案进行更为充分地开发利用,让档案研修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知政阅人的参考。(兴文县人民法院 办公室 聂渝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