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法院始终坚持把司法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加大调解力度, 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司法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统筹指挥、分管领导亲自抓、立案庭牵头落实、各部门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调解技能。坚持“请进来、走出去”与自主培训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分片轮训、专题讲座、庭审观摩、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大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使法官既能判、更能调,实现调判无缝结合。
创新工作方式,注重调解效果。推行案件诉前调解,实现繁简分流: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开展立案前调解;对案情简单、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对部分案件,引导并建议当事人到当地调委会调解,以快速解决纷争。(资中县法院 朱彬芳 何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