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叙永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员工受伤诈骗医保的案件。
2015年9月13日15时许,马某在被告人张某经营的叙永县后山镇核桃湾砖厂上班,左手被搅拌机搅伤。由于砖厂没有为马某购买工伤保险及意外保险,张某为减少医疗开支,隐瞒马某工伤的事实,虚构其为外出自行摔伤,利用其城乡居民保险进行住院报销,相继在原四川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叙永县后山镇医院、叙永县安民医院治疗,共计骗取医疗保障金16363.7元。事发后被告人张某已经主动退缴非法所得1636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张某十分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当庭泪流满面,表示一定改过自新。
法院经过审理做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张某已退缴的赃款16364元,退赔叙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案件到此并未结束,经法官了解后得知马某的工伤赔偿仍在处理中,为了彻底解决纠纷,更好地保护工人权益,叙永法院法官多次和被告人张某及马某联系,最终经过法官多次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工伤赔偿相关事宜。(叙永法院 韩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