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金阳县人民法院召开金阳青花椒 地理标志行政司法协同保护联席会议

来源:金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继承 莫色晓华 发布时间:2025-04-23 15:36:15

为深化落实《凉山州地理标志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实施意见》,强化“金阳青花椒”地理标志全链条保护。4月22日,金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花椒产业发展中心及企业代表,召开行政司法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共商“金阳青花椒”品牌保护与产业发展大计,并签署《金阳青花椒地理标志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

1745393797425.jpg

会议由金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赤木只各主持,强调要构建“预防-监管-打击-修复”一体化保护体系,落实“政府主导、司法协同、社会共治”理念。民庭负责人杨在发结合近年典型案例,剖析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网络虚假宣传等侵权行为对产业的危害,提出需强化民事追责与刑事打击衔接。

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加强流通领域执法,严查假冒标志及虚假宣传,建立侵权企业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政企联动,引导并指导企业获得商标授权。农业农村局承诺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完善质量追溯体系;花椒产业发展中心提出将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地理标志重点项目,加大对青花椒种植、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金阳青花椒”质量,推动“金阳青花椒+”产业链延伸。

1745393837146.png

企业代表反映当前存在跨区域冒用品牌、以次充好、销售款难追回等问题,影响“金阳青花椒”的声誉及竞争力。建议加强防伪溯源技术应用,优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双保护模式,严厉打击冒充“金阳县青花椒”以次充好的行为,同时加大“金阳青花椒”贸易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椒农的合法权益。

会议审议通过框架协议,明确四大协同举措: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共享侵权线索与检测数据;二是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及跨省假冒行为;三是在主产区对坪镇设立司法保护工作站,联合提供法律咨询、证据保全等服务;四是开通涉地理标志案件“绿色通道”,对民生案件快审快执,并减免困难农户诉讼费用。

会议指出,下一步各部门将围绕标准化建设、技术成果保护、品牌培育深化协作;联合制定种植加工全环节标准,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强花椒品种改良、加工工艺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送法下乡”“以案释法”提升椒农维权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发布侵权警示案例,筑牢品牌保护社会防线。

此次会议标志着金阳县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全面落地,为“金阳青花椒”从“深山特产”迈向“知名品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与产业升级。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