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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欠薪资 人民调解保权益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涂晏艇 刘雪纯 发布时间:2025-04-02 16:25:51

3月,内江市市中区“甜诚易”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成各类纠纷114件,出具调解书14件,调撤79件,申请司法确认21件。其中,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彭某某等11人将内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经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平解决纠纷。

彭某等11人系内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内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陆续开始拖欠彭某等11人工资。2024年11月30日,内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知闭店,且未结算彭某等11人的若干月工资,后经彭某等11人多次讨要工资无果,遂诉至法院,提请诉求。

案件分派后,张峻菡法官发现该11案当事人事实上已与内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张峻菡法官建议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彭某等11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11位当事人只主张工资欠条载明的部分工资,而未主张经济补偿金,故应当由法院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处理。经此,案件又被移送回法院。

秉承着市中区法院“双指导 双入驻”工作机制,特邀调解员彭勇与指导调解的张峻菡法官合力并行,共同组织当事人双方面对面沟通实际情况,最终商定适合的方案,既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照顾公司企业的实际支付能力,使当事人双方都满意。最终仅用半天时间,成功化解该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并当场出具调解书。案件化解后,当事人也为指导调解的张峻菡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彭勇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满意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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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前置程序,在权益保障、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劳动争议前置程序也存在例外,即劳动者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争议的情况下,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通过调解来高效解决纠纷,这种方式能够让劳动者更快拿到应得报酬,避免因长期诉讼陷入生活困境。(涂晏艇 刘雪纯)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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