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联合翠屏区林业和竹业局在宜宾市一曼中学校、赵一曼故居举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挂牌暨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司法+行政+宣传”,以实际行动宣传贯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引导宜宾市一曼中学校1300余名师生和赵一曼故居周边群众、游客树立“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
此前,翠屏区法院已于3月12日对外发布《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针对全区191株古树名木提出8条禁止性条款,让群众直观认识到破坏古树名木的严重后果。
宜宾市一曼中学校的两株古樟树,扎根校园已有170余年,它们不仅是国家三级古树,更是镌刻在校园里的“活历史”,是生态文明教育的天然课堂。“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树名木;禁止通过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等方式破坏古树名木的完整性;禁止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活动现场,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肖必春宣读《翠屏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一曼中学学生代表宣读了《致全体一曼学子的古树保护倡议书》,倡议大家“做古树名木的守护者,以青春践行绿色承诺;做红色文化的传承者,以信仰凝聚责任担当;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以创新弘扬护绿理念……”。
在林业专家的讲解指导下,法院干警、林业竹业职工、学校师生共同为2株古树培土施肥、浇水灌溉、修枝剪叶,挂上“司法保护标识牌”,并以笔为誓,在法治宣传横幅上写下对古树名木的守护承诺
“参加了今天的活动,我知道了古树在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也学到怎样科学保护古树的知识与方法。今后,我一定要当好古树名木的法治宣传员和保护践行者,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贡献自己的力量。”宜宾市一曼中学校7年级张同学说道。
随后,翠屏区法院干警、区林业和竹业局职工一行前往赵一曼故居,为宜宾市唯一一株名木桢楠挂上“司法保护标识牌”,并向游客及附近村民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大家提出的疑问,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保护观念。据悉,这株高耸入云的桢楠树,是赵一曼幼时亲手栽植,如今树高30余米,最粗直径达50厘米,根系遒劲有力,树干粗大挺拔,树叶青翠欲滴,犹如烈士的精神代代传承、历久弥新。
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活化石,是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绿色国宝。近年来,该区积极探索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通过‘司法+行政’联动协作,实行“一树一牌”“一树一策”“一树一档”管护措施,常态化开展巡护体检和法治宣传,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向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迈进,切实筑牢古树名木保护的生态和法治屏障。
“我们将加强与林业和竹业、市政园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协作,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巡检养护、法治宣传等举措,确保辖区古树名木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自然遗产。”翠屏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肖必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