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四川高院举行四川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四川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破产审判工作及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成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出席,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出席会议。
近年来,四川法院坚持“优制度、强队伍、重监管”,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指定、考核、监管等制度,重新编制《四川省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全省现有在册管理人机构613家,其中一级管理人35家、二级管理人578家。2024年8月发布以来,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288次,涉案金额约400亿元,为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有力服务保障。
会上获悉,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022年的22.20个月压缩至2024年的17.02个月,审理周期缩短156天;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6.39%、136.36%,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危困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推动了优质资源重构,实现了破局重生。
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上通报,2017年以来,全省管理人累计办理破产案件逾3000件,推动250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逾500家困境企业重生,盘活资产数千亿元,稳就业逾十万人。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破产审判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监督考核、促进能力培育等方式全面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推动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