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帮他把钱还了,他还年轻,我怕失信人的身份影响他今后的生活。”近日,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因惧怕儿子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来到纳溪区法院执行局,现场向申请人支付案款2.4万元,并就剩余部分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张某向郑某借款8万余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但张某未如期还款,郑某诉至纳溪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由张某向郑某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民事判决书生效后,郑某随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经查询执行法官未查得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其电话亦无人接听,当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峰回路转,被执行人的母亲出现了。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为让儿子免受失信惩戒,表示愿意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方案,最终,该案圆满化解。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在此告诫每一位失信被执行人,诚实做人、诚信做事,莫让年迈的父母以“爱”之名替自己背上沉甸甸的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