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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确保汛期安全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丁如林 发布时间:2020-05-29 14:41:04

5月28日,四川省屏山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琳、屏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一行到真溪河履行河长职责,开展汛期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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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家坝工业园河段,王主任、田院长一行查看了该段河道污水管网施工后未处理完毕现场,当即电话告知相关部门清理河道,避免洪水到来堵塞河道,影响下游安全。

在大乘镇真溪河段,王主任、田院长对拦河坝淤积问题、部分河道有施工材料堆积问题,要求大乘镇做好清淤和疏通河道工作,并做好县城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丁如林)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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