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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挽回企业信誉 纳溪区法院速执30万元案款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谢雅琴 罗子龙 发布时间:2025-03-06 16:40:32

“法官!我们公司是诚信经营公司,请不要强制执行我们,我们现在就把案款向申请执行人结清。”近日,纳溪区法院仅用时数天促一起营商环境类双方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到位30万元,高效执行受到申请人好评。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该公司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后,赶忙联系法院称公司是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才耽误了按期支付,并非失信不想支付,表示会积极将余下款项履行完毕,请求法院不要强制执行,影响公司征信。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办理下,被执行公司将案款支付给申请人。至此,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已全部履行到位。

保障涉企执行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执行工作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纳溪区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努力寻求涉企执行“最优解”,通过高效执行、善意执行、灵活执行、强制执行等各项举措,将涉企执行工作抓实抓牢,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下一步,纳溪区法院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强化、细化、实化各项执行措施,全力以赴把涉企执行工作做优、做精、做到位,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沃土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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