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了八起劳务合同纠纷,从收案到解纷仅用一天时间,释放出法检联动护民生的强大效能。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23年,原告唐某某、杨某某等8人受被告吴某雇请到其承包的巴塘县建筑工地务工,并于2023年年底支付了部分劳务费,然而欠下的劳务费截止2024年年底仍未支付。
2025年1月,原告唐某某、杨某某等8人要求被告吴某支付劳务费并结算,被告吴某向8名原告分别出具《欠条》,但《欠条》载明的付款期限到期之后,被告吴某仍未支付劳务费,这种逾期未支付劳务费的不诚信行为,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25年2月,原告唐某某、杨某某等8人遂向威远县法院镇西法庭依法提起诉讼。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告唐某某、杨某某等8人存在法律知识匮乏、长期讨薪无果、合法权益保障难等问题,符合民事案件支持起诉条件,现场指导原告填写支持起诉申请书,并将案件信息通报至威远县检察院。
威远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审查提供劳务方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认定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立即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派人送至镇西法庭。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排期开庭,当庭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开展审前调解,并邀请威远县检察院干警参与调解。
调解室里,“周法官,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现在都没有结清,家里还等这笔钱周转……”“一拖再拖,欠条到期了都不支付,实在是耗不起了……”8名原告倾诉着讨薪的苦衷。安抚唐某某等人焦灼情绪的同时,承办法官和参与调解的检察官一边向被告吴某核实事实情况,一边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释保障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拖欠劳务费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面对完整证据链呈现出的案件事实,经过多轮耐心劝说,“虽然我也有难处,但拖欠劳务费确实不应该,所欠各原告劳务费金额均属实,愿意分期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认识到自身错误的被告吴某表示。
经过充分协商,原被告双方当庭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吴某确认所欠原告唐某某、杨某某等8人劳务费用共计222532元,于2025年2月底前支付原告25%劳务费,剩余75%劳务费于2025年5月15日前付清。接下来,镇西法庭干警将主动跟踪督促被告吴某及时履行协议。
在大家的通力协作下,八起劳务纠纷当天高效化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得到了满意结果,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也为下一步推动法检联合建立涉民生案件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提供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