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收到货款了,我要申请撤诉”。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乐贤法庭成功调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当庭履行,原告当场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原告某经营部向被告某餐厅提供海鲜、河鲜等冻品,但该餐厅未将全部货款予以支付,原告据此将该餐厅以及其经营者李某某、合伙人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相应货款。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化解双方矛盾,积极主动联系当事人,多次开展调解工作,但因双方分歧过大,庭前调解未能成功。承办法官并不气馁,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都不懈努力地向原、被告阐明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并针对被告李某提出的笔迹鉴定申请,分析鉴定所需的时间以及经济成本、最终能达到何种效果,帮助原被告理清楚诉讼成本及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当庭向原告支付剩余未付货款,原告主动撤诉。
新的一年,乐贤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充分发挥主动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庞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