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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组织寒假实习生开展庭审旁听活动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严瑾轩 发布时间:2025-02-13 18:20:48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为使实习生能够近距离观察案件审理全过程,熟悉法庭审判的各环节,学习法律职业人士的专业素养和庭审技巧,深化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2月12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组织4名寒假实习生集体旁听了一起民商事案件庭审。

本次旁听案件为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涉及买卖合同纠纷问题,由于事实清楚,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过程充分体现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律师的辩论技巧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恳切阐述,程序合法合规,庄严肃穆。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观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观摩活动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观摩活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进一步深化了法学理论知识,提升了法律思维。

严瑾轩:法律实践远比书本知识复杂得多,需要我们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己的应变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庭审不仅是对案件事件的查明和法律适用的判断,更是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和社会规则的维护。作为未来的法律从业者,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倪嘉滢:通过旁听案件庭审过程,我有以下感悟:1.程序正当,原告被告发言都应遵循法律规定的举证,质证,辩论等流程进行依次发言。2.法庭秩序的维护,法官需要对庭审具备较强的掌控能力以维护庭审进程。3.双方的主张及理由应具备充足的证据支持,主张与证据间应具备充足的因果关系支撑。

易炳全:程序正义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原告虽握有实体权利,却因欠缺程序意识与诉讼技巧,在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屡现逻辑断层,导致诉讼优势流失。法庭对抗本质是法律规则与程序的双重博弈,情绪化表达难以替代法理逻辑的构建。普通民众面对复杂诉讼时,专业律师不仅是代理人,更是程序导航者与权利转化器。

郭涵涛:今日旁听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虽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但带来的学习经验价值不可忽视,首先是关于证据的取证方面应当合法合规,严谨务实;其次是应当注意诉讼时效,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法院不保护权利;最后是在审理程序中应当由法官把持审理节奏,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严瑾轩)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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