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知识产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为企业挽回了高达44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案件审结后,企业向承办法官赠送了一面印有“法律实践先锋者,企业发展护航人”的锦旗,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感激与认可。
案件背景
广某达公司是一家数字建筑平台服务商,拥有某土建计量平台软件的知识产权。该软件的正常运行需要购买公司的软件加密锁。然而,被告人张某未经授权,通过技术手段增加了从该公司购买的网络锁的使用节点,并将其出租。此外,张某还从他人处购买了非法破解的软件加密锁及破解程序,进行出租或加价出售,从中获利。
与此同时,被告人闫某、龚某、李某也从他人处购买了过期的软件加密锁和非法破解程序,并加价出租、出售,从中牟利。四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广某达公司的知识产权,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广某达公司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名被告人赔偿损失477万元。承办法官李丽叶在细致审查证据、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一方面向广某达公司和各名被告人细致释法明理,详细解释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明确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赔偿义务;另一方面,综合情理和法理,与双方多次沟通,居中协调,寻找矛盾的平衡点。
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在开庭前一天,广某达公司与四名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四被告人赔偿广某达公司经济损失448万余元,并先行支付部分赔偿款47万元。广某达公司对四被告人表示了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
审理结果
隆昌市法院在综合评判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以及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后,认为该案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在被侵权人对涉案人员予以谅解并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的情况下,损害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修复。最终,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分别对四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处以罚金。四被告人认罪悔罪,现判决已生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企业对承办法官的感激和认可,更是对法院工作的督促和勉励。隆昌市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结语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隆昌市法院用实际行动为企业保驾护航,展现了司法公正的力量。未来,隆昌市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企业和社会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秦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