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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追“薪酬”,法院速调解“心愁”

来源: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彬 发布时间:2025-02-06 09:49:46

近日,在叙永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张某等36名工人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拖欠已久的工资终于拿到了自己手上。

张某等36名工人原系叙永县某造纸厂职工,负责再生纸生产等工作。2023年11月,叙永县淘汰落后制浆造纸产能工作如期推进。该造纸厂因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方面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被淘汰退出。但其在生产期间尚欠张某等36名工人工资共计9.7万余元。造纸厂被关停后张某等人多次讨薪未果,为维护合法权益,追回辛勤付出所得,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关系到工人工资这一民生大事,叙永法院当即指定专业法官专门负责此案并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据了解,张某等36名工人在造纸厂工作期间,实际受雇于某条生产线的承包人,后造纸厂因种种原因停止生产,该生产线的承包人尚未结清工人工资便消失无踪。

开庭当日,审判庭内的“气温”一度降到冰点。面对36名昔日职工,造纸厂负责人表示:纸厂已经关停超过一年,没有持续生产且生产时生意也不景气,加之这批工人并非直接受雇于造纸厂,讨要工资的对象应当是当时生产线的承包人而非造纸厂,故不应当由自己支付这笔欠款。造纸厂停止生产是事实,但36名工人等着拿钱回家过年更为迫切,诉讼是他们万不得已的选择,更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为帮助36名工人早日顺利拿到这笔拖欠的工资,承办法官刘彬耐心向造纸厂负责人就有关法律知识进行解释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过长达7小时的沟通,造纸厂负责人认可由其支付36名工人工资的调解方案,并当庭先行支付23名职工工资,共计61323元。剩余13名职工的工资36247元当庭签订调解协议,确认在2个月内支付完毕。

“以后不管是进厂还是帮私人老板,大家一定要签订合同,不清楚不明白或者不懂的地方就多问多打听,也要注意将工资条、工作日志等相关资料保存整齐,如果发生纠纷,这些都是最有利的证据……”在大家签署调解协议的间隙,刘彬法官忍不住“唠叨”了起来。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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