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名山区人民法院百丈法庭成功协助一位跨越27年的欠款纠纷案件当事人收回欠款,赢得当事人高度赞誉和社会广泛好评。
1998年3月,老张向老王提供价值17900元的鱼苗,老王陆续支付育苗款,但仍有部分尾款尚未付清。1998年12月,老王向老张出具欠条,确认尚欠鱼苗款共计8000元。出具欠条后,老王只支付了300元后便再没支付。老张无奈于2001年向名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时任百丈法庭审判员的曾建渠找到老王,组织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由老王分5期在2005年之前付清全部鱼苗款,案件顺利调解结案。虽然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但老王付了5200元后便再未付款,甚至远走他乡外出务工,老张迟迟未能拿到剩余鱼苗款。二十年过去了,曾法官辗转法院多个部门也早已不在审判岗位,但一直没有忘记老张未收回来的鱼苗款。
2025年1月,年关将至,将近80岁的老张步履蹒跚的来到百丈法庭,只找当初的“曾法官”。“曾法官,27年了,我那2500元鱼苗尾款还没有收到,你们还有没有办法?”“我们再帮你想想办法。”全庭干警即刻分头联系被告所在村组、队长,走访被告亲属、邻居,终于得知今年老王会回家过年。得到消息的老张主动联系老王,并约定好等老张到家就到百丈法庭协商解决。1月23日,在“曾法官”的主持下,老张当场支付最后的鱼苗尾款2500元。致此,本案执行完毕,老张手中泛黄的民事调解书也终于兑现成了真金白银。老张紧紧握着“曾法官”的手,声音颤抖地说:“谢谢你们!我都快绝望了,是你们让我重新相信了公平正义!”
这个温暖的故事不仅是法院干警为民服务、践行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也是名山区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成果,让司法为民的理念的现实中熠熠生辉。今后,名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努力让公平正义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