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书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告在调解现场当场给付原告5万元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交通事故给原告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双方在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一度陷入僵局。书楼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深入了解事故经过和双方的诉求。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从法律规定、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方面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看待问题。同时,法官还积极协调双方的利益关系,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对立情绪。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当场给付原告5万元赔偿款,原告也表示接受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当场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原告,原告接过赔偿款后,对书楼人民法庭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高度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