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溪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乡村工程款纠纷案件。原、被告同为护国镇打古镇村民,原告胡某为被告秦某修建入户公路,共计产生工程款为32000元,被告支付工程款22000元后,对剩余10000元欠款久拖未付,并于2022年1月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于同年6月30日前付清,却仍未履约,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被告以农耕繁忙为由拒到法院后,主动驱车一小时山路找到正在耕地的被告,通过“背对背”调解的形式,一方面告知秦某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告知胡某,到秦某家中实地走访后,其家中确实存在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欠款,但其提出了分期还款方案。经释法明理,最终原告同意被告的还款方案,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本次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赢得当事人的一致赞誉,纳溪区法院司法服务进田间地头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拓展司法服务广度与深度,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