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合江法院“泸法麒麟·荔乡有理”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法院“创新开拓品牌”!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15:25:47

9月29日,合江法院“泸法麒麟·荔乡有理”文化品牌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了“传承中华文化 喜迎盛世华诞”全省法院文化品牌评展。现被评为创新开拓品牌。

1735111591784.png

合江法院立足县域“千年荔城·甜美合江”地方特色,汲取荔枝“深耕乡土、赤诚似火、清白如玉”高贵品格,打造“泸法麒麟·荔乡有理”法治文化品牌,以“护荔也护理(您)”为核心内涵,助推文化建设与司法审判有机融合,强化文化品牌的引领力、感召力。

1735111614498.png

品牌内涵

“泸法麒麟·荔乡有理”,“泸法麒麟”是泸州法院人的代名词,指明“法”,代表法院;“乡”是乡情,寓意着法院根植乡土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荔乡”也指深耕“合江荔城”沃土。“有理”即“讲道理”“有道理”,代表法院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根据品牌内涵,设计了有“泸法麒麟·荔乡有理”的LOGO、卡通形象,以及结合“荔乡”特色,打造法治快板、纸质书签、钥匙扣、徽章、风铃等周边产品。

1735111636716.png

荔乡有理”谐音“荔乡有您”,以表明法院在司法审判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润泽一个个荔城儿女。

品牌引领

1735111658314.png

在法治文化品牌的引领下,合江法院推出“判前析理、判中释法、判后答疑”三步工作法,开展“司法护荔”“法治茶馆”“荔法坝坝会”等多项活动,助力荣获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