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旧案,当事人之间长达20余年的债权债务纠纷终得化解,申请执行人向法院送来感谢信。
原告林某与被告蒋某、谢某、甘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资中县法院于2005年4月27日判决蒋某、谢某、甘某支付欠款5372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但蒋某、谢某、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蒋某、谢某、甘某均为某公司股东,因投资发生纠纷,在法院有多起诉讼案件,又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一直未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林某因此不断信访。
2023年,林某发现了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方协调,翻阅某公司近30个系列案件的卷宗,全盘掌握案情及历史渊源,同时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对整个案件进行串联后制定了执行方案。执行当天,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斌亲自指挥,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及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对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并予以司法拍卖。
拍卖成交款偿还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本金及部分利息,申请执行人林某表示放弃剩余利息,最终,这起长达20余年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终得圆满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体现了资中县法院在处理复杂债务债权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