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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调解化纠纷 原告撤诉促和谐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涂晏艇 刘雪纯 发布时间:2024-12-19 17:46:00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平台对一起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开展了线上调解,利用科技手段方便当事人诉讼,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出庭不便的难题,高效、便捷、实质化解了矛盾纠纷,获得当事人好评。

 原告系某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核定使用于200411月注册通过,后续展至202411月。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店铺招牌、沙发巾等处使用该商标标识已经有4年之久,该店铺的服务项目与该商标的核心服务项目种类相同。原告主张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为维护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考虑到原告在外地,无法在短期内到达现场调解。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添加了双方当事人微信,并通过微信群聊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动履行后,原告即向我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信息化网络时代,法院人也在与时俱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市中区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探索便民诉讼新途径、新方式、新方法,努力提升诉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涂晏艇 刘雪纯)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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