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驻自贡市大安区何市镇脱贫攻坚突击队队长陈位初,全国模范法官、大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萍联合镇村干部、银行有关负责同志,前往农户家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自贡中院派驻乡镇脱贫攻坚突击队队长陈位初开展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右一)
自贡中院派驻乡镇脱贫攻坚突击队队长陈位初开展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左二)
全国模范法官、大安法院刘萍开展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右一)
郭某某系某村贫困户,四川某银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于2016年12月为其发放了2万元小额扶贫贷款,为期三年。因郭某某另涉民事诉讼,相关银行卡被法院冻结,贷款到期后无力还款的同时亦无法办理续贷或展期。此后,郭某某不仅拒绝还款还长期玩“消失”。当天,由于郭某某避而不见,郭某某父亲参加了此次调解会议。经法官耐心、细致地引导,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郭父表示愿意积极协助郭某某还款。次日,郭某某主动来到村委会,表达了尽快归还贷款的意愿和还款计划。
2020年4月以来,自贡中院结合诉源治理、脱贫攻坚工作,派驻干警到重点乡镇担任脱贫攻坚突击队队长,整合区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力量率先在乡镇设立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充分发挥平台联动优势,有力做好了脱贫攻坚领域内纠纷预防、化解。(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