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田家法庭采用巡回审判的形式,将法庭直接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村两委工作人员、附近村邻到场旁听。
案情回顾
原告阮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3月3日黄某某向阮某某借款8万元,2021年3月3日,因款项归还问题在田家镇斑竹村村委会见证下达成8万元借款本金的债权凭证(后因保管不当丢失)。后黄某某再次向阮某某借款1.3万元,合计借款本金9.3万元。现阮某某多次向黄某某主张归还借款,黄某某却以阮某某无法拿出债权凭证等各种理由拖延给付。
巡回审理
“现在开庭!”一面国徽、一排简易桌椅,在临时借用的村委会屋内,法院干警在简易布置好现场后,随即拉开了巡回法庭的序幕。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庭审,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查明案件事实。经过细致认真的庭审,法官当庭宣判,判决被告黄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阮某某借款本金9.3万元,并结合案件进行释法明理。
“整个过程观看下来,收获了不少法律知识。”“今天听了庭审和普法宣传,感觉非常不错。如果我自己遇到这个事情,我就知道了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该怎么处理,希望这种巡回审判能多来我们这里开展。”村民纷纷表示。这场当庭宣判的巡回审判,让村民不出村就能解决纠纷的同时,也让当地群众沉浸式体验庭审全过程,受到一次具体而生动的法治教育,提高了司法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东兴区人民法院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通过“院坝法庭”助推审判质效全面发挥,运用“巡回审判”形式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举措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梁潇 胡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