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
四川法院第九届“十佳庭审”
暨第六届“十佳裁判文书”
评选结果揭晓
泸州法院荣获“双十佳”
一起来看看
泸州法院的“双十佳”
十佳裁判文书
【案号】(2023)川05知民初37号 金某与某股份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本案涉及著作权法颁布施行前形成的作品著作权权属纠纷。案涉作品尤其是酒标书字经被告申请为商标,长期宣传使用,具有极高知名度,社会影响较大。本案在处理历史作品的著作权权属纠纷时,充分考虑作品创作及双方缔约时没有著作权法可依的历史背景,避免机械套用现行著作权法上的相关概念,避免出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上的偏差,对案涉合同的解释既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也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著作权法原理,对类案的处理具有参考意义。 此判决书对证据分析详实入理,对事实认定严谨细致,对新旧法律的衔接适用准确。裁判用语规范,说理充分,条理清晰,有效回应了当事人的诉辨主张。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十佳庭审 泸州市泸县人民法院 (2023)川0521行初57号 【案 由】不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 【案情介绍】本案系四川省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后,泸州市首例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本案组织了辖区内县、镇两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0余人旁听庭审,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覆盖面、群众知晓率和法规适用率,对有关单位、非法占地者具有教育、警示作用,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司法手段守护耕地红线、粮食安全,为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