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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成功调解,彰显司法温情与效率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邹琳 成相君 发布时间:2024-11-25 18:05:34

近日,书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且抚养费已全部履行完毕,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中,蒋某李某20095月生育一子,201311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710月离婚并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婚生子跟随蒋某生活,李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抚养费5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止,双方离婚后,李某仅支付抚养费1000元,其余抚养费均未支付,蒋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协议约定的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成长与教育所需。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迅速启动调解程序。

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与困难。一方面,向李某释法明理,强调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以及抚养费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充分了解李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和顾虑,积极协调蒋某在抚养费金额与支付方式上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包容。

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笔录,调解笔录约定李某在20241130日前一次性支付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前的抚养费共计58000元,李某收到我院的民事调解书后,迅速按照约定履行了全部抚养费支付义务,履行完毕后,蒋某也向我庭表示衷心的感谢,至此,该项纠纷成功得到化解。

此次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并顺利履行,不仅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孩子的成长得到了切实保障,也体现了法院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与担当,通过耐心调解将司法温情融入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未来,书楼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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