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大量优秀酿造企业,享有“美酒河”、“生态河”的美誉。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先市酱油”就坐落于赤水河畔,赤水河的生态直接关系到酱油的生产质量。
近日,合江法院就在“酱油地”上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给当地群众带来了一场“沉浸式”普法。
案件简介 2023年7月14日,在禁渔期间,被告人袁某某、张某某相约前往合江县先市镇金钩村分别使用电鱼的方法捕捞鱼、螃蟹等水产品。经合江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袁某某的违法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价值为3537.6元,张某某的违法行为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价值为1777.6元。 审理结果 经合议庭合议后,对该案当庭宣判,均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袁某某、张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同时,判决袁某某缴纳生态修复金3537.6元,张某某缴纳生态修复金1777.6元,用于在主要违法河段或其他适当自然水域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为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针对村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性认识不足等问题,承办法官结合近年来赤水河沿岸的案例,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给旁听村民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合江法院将继续秉承以“一江法庭”工作机制为指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努力为环境保护及企业发展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