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近日,犍为法院罗城法庭联合村民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及时有效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让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案情回顾
黄奶奶与丈夫婚后生育四个子女,后大儿子去世,现在只剩下大女儿和两个儿子。现在老人年事已高,疾病缠身,无生活自理能力。三子女之间因家庭琐事积怨较深,对如何赡养自己的母亲持不同态度,老人无奈之下申请法律援助,诉至法院要求解决赡养问题。 在初步了解案情以后,舒利庭长马上联系相关当事人及代理人,约定时间开展诉前调解。但是因几个子女之间意见分歧大,相互争吵不愿意配合,最后调解失败,要求立案开庭审理。虽然调解失败,舒庭长明白该案件不能匆忙下判,通过调解疏导几个子女之前的矛盾和症结,以情为“线”缝合亲情裂缝,才是解决赡养案件的正确处理方式。 11月13日下午,法庭特地邀请罗城镇红蓉村村委会的干部一同开展庭前调解。调解期间,老人的三个子女之间也是争吵不断,“火药味”十足,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法庭干警与村委会干部当即商量对策,决定分组开展工作,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先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然后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等角度给他们做分析。家和万事兴,血浓于水的亲情怎能因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淡化。在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沟通下,三个子女就老人前期支出的住院费用以及今后的赡养、医疗、丧葬问题达成共识,案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赡养纠纷巧调解,情法并用促和谐。近年来,罗城法庭始终坚持以调为先的工作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做到又好又快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