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凌晨4时34分,筠连县法院“执行110”干警在院机关整装待发,开展“凌晨执行”行动,对长期“躲猫猫”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案件一:
“法官,我发现李某均近几天在家,他每天早出晚归,你们快来抓他。”申请执行人张某丽通过电话向执行干警提供执行线索。
“他大概什么时候出门?”执行干警问。
“5点左右,像是出去做工程。”申请人张某丽回答。
霜降刚过,天空飘着蒙蒙细雨,凌晨4点半的街道很静,也有点冷。筠连县法院院坝内,警车警灯闪烁,“执行110”法警着装整齐、精神抖擞,跟随执行干警迅速跳上警车,行动开始!
“法官,我到这里了,我在路边等你们。”
“好的,我们马上来。”
“辛苦你们了。”
一路上,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联系着。
这是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李某均因资金短缺,多次向张某丽借款,张某丽多次通过现金和微信向李某均转款。2020年4月13日,经过双方核算,李某均向张某丽借款共计40万元。张某丽多次催收未果,遂将李某均诉至筠连县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均仍不还款,张某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期间,李某均虽然与张某丽达成了执行和解,但未履行,法院为此还对被执行人李某均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李某均却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
“这里不是李某均的家,他家在前面一点。”当执行干警敲开被执行人李某均家门,一名男子随口说道。
“我们是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找李某均是因为……。”当“执行110”干警出示证件,说明情况,要求进屋查看时,另一名男子说:“他在睡觉,我喊他起来。”
就这样,被执行人李某均被带上警车。执行干警向下一站出发。
案件二:
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筠连某商贸公司委托某建设公司代为支付公司工人工资,某建设公司根据筠连某商贸公司提供的工资表共向陶某生转款6万元。之后筠连某商贸公司经核实发现不应向陶某生转发此款,与陶某生协商返还,陶某生返还1万元后便不再返还。筠连某商贸公司催收剩余5万元未果,将陶某生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陶某生联系,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陶某生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住所地对其实施拘传均扑了空,法院虽查封了陶某生名下一辆皮卡车,但未得到实际控制,也没有收到其他有效执行线索。于是执行法官决定通过此次“凌晨执行”,对其实施拘传。
“前几天让你到法院来,你怎么没有来呢?”
“你楼下那辆小车被法院查封了,你知道吗?”
面对执行干警的提问,陶某生吱吱唔唔,似乎还没有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清晨6时许,被执行人李某均、陶某生被带至法院,鉴于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执行干警对李某均、陶某生宣读了拘留决定书,经医院体检合格后送至宜宾市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拘留不是目的,司法权威不容挑衅,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逃避执行。
下一步,筠连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执行110”迅速反应、高效出警,在清晨、正午、夜晚等时间段“上门拘传”,进一步强制执行威慑力、提升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