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感激之情无以言表。等了3年,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案件调解完毕的第二天,当事人向法院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近日,丹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首次通过“审执融合”方式,实质性化解10起案外纠纷。
案情回顾:
2019年,第三人何某挂靠四川某劳务有限公司承包被告眉山某材料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叠合板、预制楼梯等劳务生产项目,并将该项目分包给原告刘某、彭某。2021年7月,50余名工人代表因该项目欠薪问题上访。2021年8月,何某未按约定时间付款,两原告与何某停止合作,结算过程中,因利润分配争议而终止结算。2021年10月,县人社局以本案被告眉山某材料有限公司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184名工人工资约180万元,将有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后该公司紧急支付工人工资,县公安局撤销刑事立案。2022年1月,刘某、彭某以劳务合同纠纷起诉何某,后撤回起诉。2022年7月,刘某、彭某以合伙合同纠纷起诉何某,丹棱法院认定双方不是合伙关系,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刘某、彭某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8月,刘某、彭某又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将眉山某材料有限公司诉至丹棱法院。接到案件后,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分别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双方诉求以及调解意愿,一步步抽丝剥茧,找准案件症结。
耐心沟通打破3年僵局
据了解,该案原被告之间债权、债务纠纷已经持续3年有余,3年里共诉讼4次,纠纷一直没有完全化解。除原被告双方表面的冲突外,案件背后还关系着10位农民工的权益实现,如处理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先后共开庭8次,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中,有执行困难的发包方、有苦苦等待的债权人、有付出劳动却无法拿到报酬的工人。矛盾交织,关系复杂,若就案办案,一纸判决容易,却无法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很可能走进“一案结十案生”的恶性循环。
为打破这一僵局,承办法官协调多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先从第三人何某入手,逐个攻破。然而,一开始何某就对调解持强烈抵抗情绪,认为会损害自己的利益,承办法官电话打了十余次,借助各方力量牵线搭桥耐心劝说:“你与原告之间的债务是确实存在的,念及与原告同学一场,大家坐下来谈一谈,尽早给这场纠纷划个句号。”
做通何某工作之后,承办法官又拨通了被告的电话。“不要找我,他没有权利找我要钱,这是我和劳务公司之间的事情。”被告态度坚决。
眼看正面“战场”攻克艰难,法官转而联系到被告公司所在工业园区帮忙从中调解。“案件标的额大,每起诉一次,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都是几十万,希望大家及时止损。”在法官、园区两方合力劝导下,被告终于同意进行调解。
最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眉山某材料有限公司向何某支付劳务费390439元,并向原告刘某、彭某支付劳务费840000元,案涉项目的所有债务、工人工资均由原告自行承担,与被告和第三人无关。
案调解促多方和睦
案件的成功调解并不意味着结束,本着“治未病”的理念,承办法官转而继续处理该案的“历史遗留问题”——被拖欠的10名工人工资。
“我不同意!哪个同意你去找哪个,我要去起诉!” 3年没有拿到应得报酬的工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我是来帮你解决问题的,请你心平气和地好好考虑一下现在的解决方案,肯定是比你去起诉更好的选择。”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挨个拨打10名工人的电话,邀请对方到法院核对账目,历时2天,最终促成10名工人与原告刘某、彭某就付款金额达成共识。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债务履行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先解冻被告账户,被告再支付给原告;第二种是原告待执行依据生效后申请执行,法院执行部门再扣划给原告。第一种做法,原告往往担心解冻后被告转移财产而不同意先解冻,导致被告无法自行履行;第二种做法,耗时较长,而且又会增加执行费用。为尽快将工人工资发放到位,承办法官通过保全扣划、先予执行的方式,从被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将所涉款项划拨给10位工人,从而避免了上述问题。
“太人性化了,没想到在法官的帮助下,不用打官司就拿到了我多年没拿到的血汗钱。”真金白银兑现,工人们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了。至此,一段历时3年的多方债务关系就此终结。化解眼前危机的同时,也熄灭了背后隐匿的纠纷火星。
承办法官细数案件脉络,以“如我在诉”之心,主动为群众“多想一步”,首次借助“审执融合”的方式,实现既解近忧又防远患的司法智慧。丹棱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宗旨,以实际行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