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冕宁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释法明理,积极沟通协调,成功处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原告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陈某某签订《最高额委托担保合同》,由被告李某、胡某、朱某某、张某某为被告王某某、陈某某的债务提供反担保。借款逾期后,银行要求原告履行保证责任。原告为被告代偿相关款项后,起诉至法院。
庭审结束后,承办人员考虑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证据充分,易于判决。但被告间推诿严重,且其中被告王某女儿身患重病,一直求医,执行较难,于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员告知被告逾期不偿还贷款,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从被告间的亲友关系、王某家庭变故等出发,引导被告间换位思考。最终,原、被告在合理维护各自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原告给予被告一定时间,被告将30余万款项支付完毕,原告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