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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法麒麟·司法为民再深化丨兄弟阋于墙,法院解千结

来源: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孙文建 发布时间:2024-10-23 11:34:29

缘起:因纠葛,亲情现隔阂

周华(化名)与周海(化名)是比邻而居的同胞兄弟,周华因常年在外务工较少回家。2013年,周海在周华住房的院坝旁修建养猪场发展养殖。因周华家中常年无人居住,村社将原属周华承包的部分土地登记在了周海名下。其后,两兄弟因生活口角、征地补偿款分配、养猪场异味、老人赡养等问题产生隔阂,各执一词,经镇村多次调解无果,矛盾逐渐升级,最终对薄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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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寻症结,抽丝又剥茧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会商案情及现场勘查发现,案涉养猪场可同时养100多头猪,因防护设施不到位,致使异味对周边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双方因相邻权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表面上,是因猪的异味、叫声对周边生活产生影响,究其根源却是双方因征地拆迁款项分配、赡养老人等积怨导致兄弟关系“气滞血瘀”,最终引发“气”官司。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案涉房屋的宅基地仍登记在两兄弟的父亲名下,周华并非适格诉讼主体,无权直接诉请排除妨害。如果简单的驳回,虽然能就案结案,但这一纸裁判并不能化解两兄弟之间的矛盾,反而会错过修复兄弟情感的黄金契机,衍生出其他风险隐患。另外,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周海的养猪场是与当地村社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经过了审批、环评等多个环节,即便案涉纠纷胜诉,养猪场的拆除成本也很高,不利于其持续性经营。

施治:唤亲情,活血助化瘀

泸州两级法院立足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联动属地村社等非诉解纷力量上门做工作,多次与周氏兄弟沟通交流。法官结合案件释法明理,村干部拉家常讲感情,大家以弥足珍贵的兄弟感情为“药引”,结合案情,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找准解决问题的平衡点。在法理情的交融下,双方逐渐打开心中隔阂,纾解情感心结。周海同意逐步缩减养殖规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影响。周氏兄弟自愿握手言和重修亲情,案结事了。

兄弟不和,家道不宁。泸州法院坚持“抓前端、防未病、治已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理念,在一件件纠纷中,因案而异通过精准“把脉”,会诊积怨“顽疾”,巧用解纷“药引”,解开心中千千结,在司法实务中回应老百姓的急难愁盼。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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