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工作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盐边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集中“亮剑”,初显成效。
此次专项活动期间,达成和解长期履行43件,执行完毕14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4人,失信曝光19人,司法拘留1人、罚款2人、宣传打击拒执犯罪案例2件、扣押车辆1台、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3件;通过拘留、罚款等措施倒逼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到位2万元;执行到位金额411.6万元。
一、执行员与乡镇网格员联动,助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长期外出务工的刘某思乡心切,抱着侥幸心理回乡探亲。辖区网格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法院,执行法官出其不意地将准备出门的刘某拘传,面对刘某的抗拒心理,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向其释明故意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刘某幡然醒悟,积极配合履行了全部款项。
二、人大代表“零距离”参与专项执行行动。某农资经营部与宋某某买卖合同一案进入执行后,宋某某拒绝沟通,通过更换电话、长期不在家等各种理由推脱躲避。专项行动期间执行法官趁其不备再次来到宋某某家中,宋某某家人称不知其行踪,执行法官遂联系新九镇人大代表,同时也是被执行人居住地水坪村村主任罗洪林到场,在人大代表及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宋某某终于愿意回来配合法院工作,履行了支付义务,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时隔3年。
三、异地执行见实效,虽远必“执”显真章。某租赁公司与刘某某金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刘某某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某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调查发现,刘某某系第三人名下重型自卸货车的实际使用者和经营者。得到线索后,执行法官迅速将情况汇报给主管领导,考虑到异地执行有风险,盐边法院提前与西昌法院取得联系,得到回应后,盐边法院执行局立即前往凉山州西昌市同西昌法院执行局干警汇合开展行动,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车辆经营者最终同意交出汽车钥匙及行驶证。案涉车辆在西昌法院的协助下顺利完成执行。 ( 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