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夏冬,身份证号:51101119951123****,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车星村8组44号。
·被执行人:王静全,身份证号:51102119730420****,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桥板凼村2组50号。
·执行标的:5040819.55元
·案件信息:内江市市中区仁鑫建筑管件租赁服务部与被执行人夏冬、王静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3)川1002执659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今未履行。
·悬赏金额计算方式: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得以有效执行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含税费)支付奖励。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15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14日24时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5099185(执行局指挥中心),17738812050(承办人手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