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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调解,“40倍速”化解群众烦“薪”事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作者:陈涟漪 发布时间:2024-10-14 17:31:24

“眼睁睁看着起早贪黑跑车赚来的钱在APP里提不出来,心都凉了!幸亏法院帮忙调解,让我们心里有了底。”近日,龙马潭区法院运用“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在20天内快速化解40余件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平台的纠纷案件,成功将这起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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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某某等40余人系某网约车平台的注册司机。原告缴纳平台管理费用后,自己提供车辆在平台上接单,通过平台收取乘客支付的车费后按约定提取收益。但是近几个月以来,刘某某等人发现平台个人账户上显示的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车费收入始终无法提现到个人银行卡。经向平台公司和相关部门反映后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刘某某等人分别将该网约车平台诉至龙马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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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后,发现该系列案件背后还涉及泸州市使用该网约车平台的上千名司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且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利于和谐稳定。“但当下经济形势紧张,企业也面临巨大生存压力,不能机械办案,一判了之。”承办法官说。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按照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运行规则,选取代表性案件先行立案,先行审理,并迅速制定了“调解优先、源头化解”的工作方案。在休庭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细心询问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向双方释法明理,推动该案实质化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约谈案件双方诉讼代表及其代理人,敦促被告公司提高处理效率。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保持总额不减的情况下,被告公司分期付款,在年底前全部付清。

示范案件调解后,我院立即将其余案件交本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最终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其余40余件案件。与该网约车平台公司有同样纠纷的其他网约车司机,在了解到本案处理结果后,也纷纷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诉前调解,保障自身权利。该系列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共出具诉前调解书6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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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入践行多元解纷机制,以法理情相结合,促使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在龙马潭区打造出更多好“枫”景。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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