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张欢欢,公民身份号码51100219810830033X,户籍地: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望柱村11组10号。
执行标的:61216.87元
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湖州合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欢欢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4)川1002执1403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欢欢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今未履行。
悬赏金额计算方式: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或部分到位的,对举报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奖励。
悬赏期限:即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特发布以上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32-8800110、19909056528
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