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法院的王法官真是太有耐心了,为我们这点小事,来回奔波调解了好多次哦。”老人一边接过赔偿款一边激动地说道。5月15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干警将一起身体权纠纷的调解款送到了耄耋老人手中。
发臭死鸡引纷争
2019年国庆期间,杨某早上起床后发现屋门前晒坝角有一只发臭的死鸡,遂和其同住哥哥言论该事情。这时,正好路过屋前的邻居甘某以为兄弟俩在言论自己,便上前与其理论,由此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争吵中,杨某摔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肋骨骨折。治疗结束后,双方经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调解多次未果,杨某遂将邻居起诉至法院。
实地走访,背靠背促调解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杨某认为自己受伤系被告甘某推搡所致,理应由被告甘某负全部责任;被告则认为原告杨某的受伤是自己不慎倒地,与自己无关,不应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直至法庭庭审结束,双方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对当事人及证人再次仔细询问,结合庭审的情况,承办法官对本案的事实已经有了“一杆秤”。
判决易,止纷难。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走访了解到,双方系多年的邻居,原告杨某本身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在平时的生活中,被告一家对其照顾有加,双方关系一直比较和睦,近两年因被告养鸡一事,双方偶有争执。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情绪也比较激动,已经不适宜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遂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在杨某和甘某之间释法析理,避免争执升级,结合案件情况,分别指出了杨某和甘某在此次纠纷中的不当之处,同时也让双方意识到了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
最终,两家人在各自亲友的陪同下,签署了调解协议,甘某当即支付赔偿款。杨某和甘某纷纷表示,在今后的人际关系处理中,一定要冷静对待,不要让自己的一时冲动,造成既伤感情又破财的后果。(王致谢 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