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执行行为,提升司法执法体系透明度,强化执行监督。9月29日,冕宁法院诚邀政协委员亲身参与、见证、监督了一起强制执行工作,并在政协委员亲自配合法院协调下圆满完成该案执结。
原告巫某某与被告巫某排除妨害一案,经冕宁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巫某将1.67亩土地归还原告巫某某承包经营。双方当事人系亲兄弟,矛盾尖锐极易发生肢体冲突。执行工作人员充分释法明理,政协委员也主动宣讲有关政策,历经6小时协调工作,最终两兄弟和好如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政协委员表示深刻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不易与辛劳,将持续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群众增强法制意识,树立守法理念。
下一步,冕宁法院将继续推动“见证执行”常态化,确保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及时化解,也进一步让社会各界了解执行现状,不断促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