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震惊!一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原因竟然是……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朱家兴 发布时间:2024-09-12 10:45:00

在纷繁复杂的执行工作中,面对被执行人的各种“套路”,执行干警“见招拆招”,利用各种执行手段化解一道道难题。而司法拘留作为最严厉的措施,既是惩戒被执行人的必杀技,又是兑换真金白银的催化剂,更是打破执行僵局的开山斧。

“法官,我真的没有欠他的钱,是法庭审错了,我是无辜的!”被执行人雍某某哭丧着脸,还不时啜泣。

1726109132492.jpg

被执行人雍某某面对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再审判决书,拒不认账,纵使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地释法明理,要求其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拟定还款计划,他却仍固执己见,拒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反倒在法官面前演起窦娥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对你采取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

晴天霹雳!雍某某对此很是不服。

见其还想反驳,执行干警遂耐心向其释法明理。

“雍某某,你听好,拘留你的理由有三。”

第一,拒不报告财产情况。

早在之前,执行干警就向雍某某当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告知其需按照执行通知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并在收到文书后三日内,报告其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这么长时间过去,雍某某毫无回应。

1726109165035.jpg

第二,虚假报告财产情况。

被泼冷水的执行干警怎能忍受其“爱答不理”的态度,遂责令雍某某当庭报告财产情况,但其一口咬定名下社保账户是唯一生活来源。执行干警通过查验发现,其在某银行APP中购买了价值上万元的基金。问其不申报原因,辩称“不曾记得了”;问其在某烟酒铺有额外的收益时,又搪塞“忘记申报了”。

第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强制执行所执行的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与义务,而雍某某矢口否认,反复狡辩称自己遭到不公,强调经再审的判决书有误,认为自己不具有还款义务,亦不拟定还款计划,对执行干警的劝解与释法不予理睬,抗拒执行。

雍某某的种种行径都能在法律条文中找到对应的情形。听罢,他这才心服口服地伸出双手接受了昂贵的“手镯”。

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敢用、会用、善用强制措施,既能彰显司法权威,又能对被执行人形成震慑力,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而执法必严的前提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在法律条文的框架内进行执行司法实践,不断优化执行方式方法,才能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法官,某某欠了我的钱,我申请拘留他!”刚送走了雍某某,就接到了另案申请执行人的来电。

“好的,请说出你申请拘留的理由......”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