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是司法能动回应执行难问题、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重要举措。近日,名山区法院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履行生效判决,努力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
2022年3月17日,申请人郑某某在被申请人承建的项目工地提灰浆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导致腰部受伤,随即由被申请人公司人员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好转出院,医嘱休息3个月。2023年4月17日经名山区人社局认定申请人受伤属于工伤。2023年6月8日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为9级伤残。2023年10月19日,申请人前往名山区仲裁委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住院伙食补助费540元、护理费27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376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065元、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10856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400元、交通费800元,合计197825元。
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和交通费17万元;申请人配合被申请人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该赔付款于2023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申请人。
2024年1月25日,因被执行人未按约履行,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本院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依法冻结并扣划其账户内存款3.83万元,向申请人兑付后,未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提供,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2024年5月28日,本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同日将被申请人及其法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2024年6月4日,被执行人来电称已经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请求修复信用,撤销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人名单,经与申请人核实后,案件顺利执结。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套组合拳对被执行人产生了相当大的震慑作用,缓解了部分案件的执行困难,促进了一系列案件得到解决,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利于逐步实现“让诚信者走遍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本案也告诫了被执行人以及其他负有配合义务的案外人,采取任何方式逃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必将受到严厉制裁,同时将可能会在经济、信用、人身自由等方面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