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核对车辆信息,张贴好查封封条。”9月5日,在东坡区某小区车库,东坡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完成一辆机动车扣押手续。
执行干警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王某与李某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至东坡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和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因李某未按约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王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查询到李某名下除机动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对该车进行查封,但车辆下落不明,未被实际扣押。
9月5日凌晨37分左右,王某发现李某被查封的其中一辆车停在某小区地下车库,遂及时拨打了“执行110”,东坡法院“执行110”迅速响应,法官带队二十分钟赶赴现场。
经核实,该车辆确系登记李某名下轿车,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李某,在李某配合下,该车辆被成功扣押到东坡法院。
随后,李某告知执行法官该车辆市场价值约20万左右,拍卖后足以覆盖执行案件标的,自己也将配合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工作。
此次行动再一次体现了东坡法院“执行110”24小时快速响应,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的“真金白银”。下一步,东坡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坚决重拳出击,以实际行动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