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弘扬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合江法院致力守护夕阳,不让“老有所养”成虚话,切实落在行动中!
联合调解挽亲情
合江县石龙镇的张奶奶年余八旬,育有二子二女。老伴去世后,今年6月张奶奶摔跤导致行动不便,加之子女无法陪伴,张奶奶孤身一人生活困难,遂至合江法院石龙人民法庭起诉子女,要求子女尽赡养责任。
石龙人民法庭及时与张奶奶所在的村社、辖区调委会对接,邀请他们来参与该起家庭纠纷的调解。通过耐心调解、释法析理,最终矛盾调解成功。张奶奶四个子女约定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医疗费、医保费均摊。 为民司法护夕阳 合江县荔江镇的段奶奶在丈夫去世后独自居住生活,今天4月段奶奶摔倒受伤,便随三个女儿轮流居住生活,但三女让段奶奶回农村单独居住,段奶奶无奈起诉至合江法院,要求随长女居住生活,二女、三女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合江法院荔江人民法庭对该案开展调解,但最终调解失败,于是依法开庭审理。考虑到段奶奶年老且腿脚不便,荔江人民法庭将庭审移动到段奶奶现居住地的村委办公室进行。最终,荔江人民法庭判决段奶奶随长女居住生活,二女、三女自2024年6月起,每人每月支付段奶奶生活费300元。段奶奶不仅得到了经济上的供养,也得到了精神上慰藉。 最终,荔江人民法庭判决段奶奶随长女居住生活,二女、三女自2024年6月起,每人每月支付段奶奶生活费300元。 跨省联合解心结
合江县车辋镇的黄某死亡后留下三处房屋,其丈夫也已过世,继承人仅有其儿子冯某与九旬老父亲,双方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心结矛盾,还要打官司。 合江法院先市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法官便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考虑到老人身体不便,长居赤水市,于是先市人民法庭法官决定联合赤水法院“送法入户,上门调解”。最终,通过两院联合调解,双方约定,孙子支付老人遗产分割补偿费30000元,老人放弃遗产继承权,案件得以圆满结束。 合江法院依法治守护老年人权益,不让“老有所养”成为一句虚言,秉持既要解“法结”,又要解“心结”,更要“护夕阳”,坚持认真落实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让敬老、爱老、孝老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