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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纠纷,妥调化矛盾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芝遥 发布时间:2024-08-30 14:48:03

今日,屏山法院圆满化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原告委托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施工,被告公司设计师向原告单独收取一笔设计费用称是公司惯例,原告虽十分不认可,但是想着如果不交房屋动工时间又会往后延期。后续房屋装修基本完工,被告公司项目负责人对施工费用结算后告知原告应向公司支付尾款,原告提出了之前向设计师单独支付的了一笔钱就不应再支付尾款,公司方不认可称设计师已经离职,而且支付这笔钱是设计师私下行为和公司无关。

承办法官本着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快速准确地化解纠纷矛盾的原则,在掌握双方争议焦点之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各项主张和抗辩意见,努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矛盾,从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等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提出了折中的调解方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的调解意见。

这起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真正打开了双方的心结,维护了双方友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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