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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一体化 | 当“枫”吹进了这座千年古镇.....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13:54:33

近年来,市中区人民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诉讼、执行源头解纷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构筑多元解纷新格局,打出基层治理“连环拳”。2024年3月,苏稽法庭开启了“立审执”一体化试点工作。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分管院领导倾力指导下,全庭干警精诚团结、探索创新、求真务实,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毅与笃行,走出了一条具有苏稽特色的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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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月成绩单

试点以来,苏稽法庭搭配2名民事法官、1名执行法官,以及4名书记员、2名法警,组成强力的“立审执”一体化团队。期间,院领导多次实地调研法庭试点工作并听取阶段性情况汇报,并提出要求和建议。期间,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89件,判决、调解案件163件。其中,负有履行义务的案件合计117 件,自动履行率为75%,当庭履行不制作调解书案件达40件,已履行案件金额达6,802,725元。受理执行案12件,采取财产查询、保全措施30件,执行完结5件,执行到位率100%,申请执行率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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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千里之外的赞誉

内联+外合

人心齐泰山移。面对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现状,全庭统一思想、统筹资源,双管齐下、提效增质,一方面对已立案案件一管到底,力争实现案件“到我为止、案结事了”;另一方面强化与辖内各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村社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35件民事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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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法官除做好判后答疑、服判息诉等工作外,对调解分期履行或判决已生效案件,以电话、微信、短信或通知到庭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多次督促仍拒绝履行的案件信息清单将移送执行法官,由其提前介入,向当事人发放《履行义务告知书》,再次以致电等方式通告当事人到庭,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从苏稽法庭庭长谢凯法官的口中,能够感受到法庭的“立审执”一体化团队在不断磨合中已经逐步形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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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6月,法庭审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该案通过网络立案、远程调解、电话督促、微信履行,利用现代化办公条件,从立案到结案仅一个月时间。最终,在审、执法官团队的密切配合下,高质量、高效率地审结案件。被告当场履行全部义务,切实保护了来乐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自千里之外的青海籍原告老罗给市中区法院好评:“你们是农民工的福音……”。

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

提示+保全

法庭以《诉讼风险提示书》《执行风险提示/告知书》《申请财产保全(查询)告知书》“三书”为桥梁纽带,建立“立审执”各阶段保全提示、风险告知制度。向当事人提示诉讼、执行风险,引导其在诉前积极提供线索、查询财产、办理保全,并向败诉被告释明拒不履行后果、督促主动履行义务,减少进入诉讼和执行的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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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受理案件后,坚持当调则调、当立则立、当判则判,旨在不断提高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预判能力。如在立案后,向被告送达‘三书’,让当事人明白‘诉讼有风险,选择结案方式需谨慎’的道理。在审理中,我们也会加大释法、调解力度,引导鼓励当事人当庭履行。对不能当庭履行义务的案件,引导胜诉方在协议中加入期限、担保、违约等条款,降低履行不能风险,防止程序空转。在执行中,反复向被执行人强调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释明法院可依法采取的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执行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苏稽法庭钟水亮法官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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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4月,法庭审结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立案当天,承办法官仔细审查案件后,便主动引导原告申请财产全保。执行团队也迅速行动,于次日便将被告公司的存款冻结。开庭前,被告四川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庭前调解,并主动将20万元服务费履行完毕。该案从立案到了结不足一个月时间。

敏锐洞察实现“调一化三”

三、探索+实践

法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仅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执行案件的增量,而且加强“伴生”案件治理的探索路径,从源头解纷,避免衍生出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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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稽法庭黄荫建法官表示,“法庭还探索建立结案工作台账制度,法官和书记员对审结案件进行分类造册,时刻关注自己所办理案件的审结情况,既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也能对照质效指标,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订行之有效的改进方法,及时统计准确数据、提升审执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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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7月,法庭审结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官敏锐地发现被告乐山某建材公司拖欠运费的原因,竟是案外公司在多收取其货款时,未及时退还。而原告峨眉某物流公司尚欠案外公司借款未还,三公司形成了“三角债”关系。承办法官立即召集三方人员到庭调解,以情理法推动三方自愿签署还款、退款及支付运费的“三方协议”。而后,法官又驾车前往案外公司沟通协调,并数次致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建议先由该公司履行协议中的退还货款义务。同时,告诫原被告双方务必在收到货款当天,同时完成协议中的各自义务。经过不懈努力,三家公司均按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该案经历20天审理,不仅案结事了,更实现了“调一化三”的三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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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苏稽法庭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一线优势,持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以“一站通办”诉源治理推动“审执衔接”执行源头治理,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把“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法办案中。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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