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中区法院执行局经过不懈努力,情法相融、理法相合,成功化解了一起近五年的涉执信访案件。
诉讼阶段 江某某诉游某某、罗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游某某、罗某向原告江某某支付货款141635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承担案件受理费1563元。但游某某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江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2019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市中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同年7月,游某某到庭陈述因受非洲猪瘟影响,自己饲养的几十头猪全部死了,现暂无能力全部偿还本案欠款,并承诺将从2019年8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直至付清欠款。但江某某并不同意该履行方案,且未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案件只能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因执行诉求未得到满足,江某某走上了信访路。 执行恢复 2024年7月,案件恢复执行。承办案件的樊法官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化解矛盾,仔细翻阅了涉及该案的多本卷宗,主动与信访人联系沟通,耐心听取意见,深入财产调查,制定执行方案。 迎来转机 在查明被执行人罗某名下有投资性保险后,法院对该保险的现金价值予以冻结。为贯彻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樊法官积极联系罗某并告诫其要积极履行义务,否则将解除保险合同依法提取保单现金价值。罗某的子女在知晓执行措施后,主动联系樊法官了解案情。法官耐心为其释明拒不履行会导致的执行惩戒后果,也向其讲述申请人多年权益未得到实现面临的困境。在情与法的结合下,被执行人子女经过认真考虑,最终表示愿意替父母履行支付义务。 最终,游某某、罗某及罗某子女共同筹措了89000元,当场履行剩余欠款义务,并取得了江某某的谅解。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多年的信访案件也得到了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