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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增殖放流、巡河清污生态保护活动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肖晓旭 宋君常 发布时间:2024-08-16 14:32:21

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富顺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富顺县镇溪河开展增殖放流、巡河清污活动,助力生态保护。

当日,20余名生态保护志愿者来到永年镇桂花村镇溪河,一起将2万余尾花白鲢鱼苗投放入镇溪河中增殖放流,投放的花白鲢通过滤食浮游生物和藻类能有效地改善镇溪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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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科学投放鱼苗,有助于促进渔业资源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结构和增强水域生态净化能力,促进镇溪河水域生态平衡。

志愿者们还乘坐巡逻船在镇溪河打捞河道垃圾,向沿岸群众发送100余份生态保护宣传册,讲解生态保护特别是水产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介绍本地区生态资源犯罪的概况和特点,并听取群众对镇溪河保护的建议,倡导大家共同参与河流保护,维护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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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增殖放流、巡河清污活动,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进一步倡导群众共同守护好母亲河,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肖晓旭 宋君常)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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